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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部分低速电动车将被纳入《公告》管理

来源:汽车产经网   2017-10-30 阅读:3142

近日,工信部明确了对低速电动车的管理方向,“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

10月25日,国家工信部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432号建议的答复》。

在这份答复中,工信部就9月份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将四轮低速电动车纳入摩托车类别管理标准”给出了明确回复。

 

答复中强调工信部正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批示要求,稳步推进“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治理思路,国家标准也正在紧急制定当中。

工信部强调:四轮低速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类产品。由于价格低、无使用门槛,产销规模不断扩大,部分地区出现了爆发性增长的情况。低速一方面解决了部分人群的机动化出行需求,另一方面其无序发展也带来一系列负面问题。

对此,工信部的意见是:

一是坚持标准引领,加快制定低速产品技术标准,奠定“规范一批”和“淘汰一批”工作基础。

二是将低速纳入《公告》管理,加强生产一致性监管,规范企业生产销售既符合标准、又符合群众需求的产品。

三是完善低速上路行驶管理规定,研究制定统一的低速牌证、登记注册、驾驶资质以及相关税费等规定,规范低速使用。

四是发挥地方人民政府在低速治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低速管理办法,设定本地区路权和时限。对不合规车辆,研究采取相应措施,设置过渡期,分期淘汰,解决存量问题。

同时工信部明确,低速不会纳入摩托车管理,而是属于特殊一类机动车辆。

以我国低速产销大省山东为例。 据山东省行业协会统计,9月份山东低速产量为71969辆,同比去年同期的6.21万辆增长了15.9%,环比8月增长25.9%。按此推算,仅山东一省,一年低速的产量就达到80万辆。

目前,我国正在研究制定《四轮低速技术条件》,其中对低速进行了技术规范,由于生产低速的企业庞杂,行业估算超过400家,业内人士预计,达到《条件》要求的企业不超过5家。

日前,长城入股御捷寻求新能源积分的消息公布后,很多低速企业也想借机售卖积分并获得身份转正。

然而,近日在《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办法》的宣贯会上也有专家明确明确表示,低速不允许申请新能源积分。《办法》切断了低速卖积分赚钱的机会,对于低速的管理和抑制其快速扩张,又增加了一层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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