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海南省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将对该《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动员会,对此次执法检查进行动员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国林出席动员会并提出要求。
据介绍,通过此次执法检查,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长效机制,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超标电动自行车整治情况;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落实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的情况;以及非机动车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情况。将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市民代表座谈会、听取汇报和反馈的形式,对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办法》情况进行检查,解决群众反映的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