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根据国家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的有关问题,结合本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咸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已经出台。
据了解,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向新能源汽车用户收取的充换电费用由电费和充换电服务费两部分构成。充换电服务费(不含电费)按充换电电量收取,对公交车和乘用车实行差别价格,其中,公交车充换电服务费上限标准为0.35元每千瓦时,乘用车充换电服务费上限标准为0.38元每千瓦时,鼓励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对用户实行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