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张在欢 通讯员 戚梦庐 去年开始的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办法7月就要结束。8月1日起,原允许在禅桂新中心区域及其他各区中心以外区域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禁止在佛山上路行驶。
佛山交警有关负责人昨日介绍,佛山禅桂新中心区域及其他各区中心区域自2008年12月1日起,已实施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通行,禁行区域违法上路行驶的行为仍有存在。据市交警部门统计,从去年8月至今年5月,交警部门共查处各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47058宗,暂扣车辆24915辆。其中今年1-5月份,共计查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13143宗,暂扣电动自行车8509辆。
8月1日起,原允许在禅桂新中心区域及其他各区中心以外区域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禁止在佛山市上路行驶。交警部门将严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行为;对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时无戴头盔等行为,将参照摩托车相关违法行为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