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的在线访谈中,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表示,税务总局正在积极研究鼓励购置新能源汽车的车购税政策。此外,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电动汽车不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车购税政策对支持发展公共交通也有侧重,对城市公交企业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购税。
如果得以减免10%车购税,对新能源汽车市场将是重大利好。目前,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能否获得中央财政最高每辆6万元的补贴,试点推广城市也给与同等补贴和上牌优惠。税收优惠将进一步增强新能源汽车的吸引力。
林枫还介绍,对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产业企业进口设备,在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同时,我国对企业生产节能环保产品和设备出口也给予退税。以此促进节能环保设备进口。
据了解,未来进口新能源汽车也可望获得税收优惠。科技部部长万钢上月曾表示,中国政府正在考虑电动汽车在税收方面的改革,比如在进口关税方面会有区别于传统汽车的进口,但具体细则现在还在制定中。
在消费领域,新能源车开通税收“绿色通道”将成为最新政策利好。而在生产和研发领域,两年前出台的国家新能源汽车规划就提出了研究完善汽车税收政策体系。
规划提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的,可以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从事技术开发、转让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可按规定享受营业税免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