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动车的日益普及,电动车逐渐成了许多老人出行的“座驾”,但老人骑电动车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有市民建议,可对电动车驾驶人的年龄进行限制。对此,海口交警部门表示,目前尚无该方面的规定,提醒老年人骑电动车时注意安全。
1月1日,八旬翁符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着琼山大道由北往南逆行,当他行驶距白驹大道500米处时,适遇前方同向行驶的张某某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载妻子)。在超越该摩托车时,符某某驾驶的电动车右前侧撞擦摩托车左后尾部,致使符某某摔倒受伤,后经抢救无效身亡。事故发生后,海口交警部门认定,当事人符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电动车主小辉说,当老年人骑车遇到紧急情况时,反应速度和应变能力会稍显迟钝,应该对电动车驾驶人的年龄做出限制。对此,海口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合格电动车作为非机动车,对驾驶人的年龄并无限制。“由于老年人在体力、视力、反应能力等不如年轻人,提醒骑车的老年人要减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