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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放权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制定

  2014-03-06 阅读:322

 中国的电动 自行车产业诞生于上世纪末,历经十五六年快速发展已进入成熟期。

  电动自行车从1998年产销量5.8万辆,发展到2013年产销量3500万辆左右。从业人员200多万人,现有社会保有量达2亿辆,每年为国家贡献的GDP总量超千亿元。

  但目前中国电动自行车行业一直沿用的是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该标准限制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整车重量不大于40kg、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W。

  张天人称,这个标准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实际需求。如果按照此标准执法,目前我国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95%以上“超标”,违规。

  在张天任看来,之所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一直未能修订完成,原因在于标准委、工信部、公安部等主管部门之间难以达成一致。

  按照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不能大于每小时20公里,电动自行车业内希望新国标能够将这个提高至26公里。

  张天任称,公安部门认为这个车速过快,存在安全问题,因此没有给与通过。“其实当时想提的是30公里,因为国外已经达到30多公里了。”张天任说。

  为此,在此次两会中,张天任在《关于尽快出台电动自行车国家新标准的建议》的提案中建议,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尽快促成新的国家标准出台。国家有关部门不能过多强调局部利益和工作难度、相互推诿,缺乏应有的担当,而应以更大的勇气、更多的智慧和更重的责任,对电动自行车行业多理解、多支持、多包容,尽快合力促成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出台。

  二是参照国际标准,适当规范设定产品技术指标。根据市场实际需求,在满足安全性能基础上,参照发达国家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如美国32.18km/h的限速,欧洲实行25km/h限速、日本24km/h限速,目前国内整车厂商主流建议实行26km/h的限速),对车速、整车重量、电机功率等核心技术指标适当放宽标准。同时,加强规范整车零部件安全设计标准,如对车架设计强度、控制器设计标准的提升,显著增强电动自行车安全可靠性。

  三是加强规范管理,国家给予政策法规方面支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给予电动自行车路权。依照新的国家标准出台,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使管理更具可操作性和可行性。同时,还可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形式给予政策支持,锂离子电动自行车可参照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直接给消费者13%的购车补贴,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

  事实上,除了电动自行车之外,张天任还建议政府放开对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牌照的发放。

  “现在在小城市,由于政府相关部门不给这些车发放牌照,导致这些车没有办法上路,阻碍了电动三轮、四轮车的发展。”张天任说。

  在他看来,政府应该做到“简政放权”,更多的是起到监督的作用。若电动三轮、四轮车牌照发放放开,电动车行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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