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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拟对电动车登记挂牌管理

  2014-01-18 阅读:323

本报讯(记者余少林)昨日,记者获悉,长乐拟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挂牌管理,初步打算用三年时间逐步取缔所有超标电动车,3年以后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为此,长乐近日还特地召开听证会,征求与会代表的意见。

  据相关人士介绍,近日,在长乐市政府二楼召开长乐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听证座谈会,参会的有长乐市政府相关领导,长乐交通管理大队领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特邀代表。

  会议首先由长乐交管大队分管领导对“长乐市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实施办法(初稿)”和“长乐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办法(初稿)”进行简单解释说明。初稿是根据兄弟县市福安市电动车管理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草拟的,提交各位代表审议讨论。


  来自长乐交管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长乐市发生的交通事故死亡案例中,有近六成死亡发生在摩托车(含电动车)。对此,长乐市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实施办法(初稿)提出3点主要举措:对全市超标电动车进行登记挂牌管理,由市政府补贴上牌照等管理费用;强制一次性缴纳(3年)车险(强制第三方保险,保障第三方赔偿);用三年时间逐步取缔所有超标电动车,3年以后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

  据了解,对于以上“初稿”各位代表逐一发表了各自的建议和意见。有代表对初稿中提到的“电动车采取挂牌管理”产生质疑,认为超标电动车因速度快、交管漏洞造成不遵守交规横冲直撞,发生事故以后无法追查车主和索赔,确实应该整治、规范管理,但以长乐现有的交通现状,市民没有电动车出行不方便,因此要在短时间内取缔难度较大。

  长乐论坛版主斌哥作为特邀代表也参加了会议,对初稿提出了两点建议:3年一次性保险费用太高,市民难以接受,建议政府减免保险费用,让民众逐渐主动接受规范管理,挂牌“阳光”上路;推行以旧换新举措,建议政府补贴超标电动车更换全新合格的电动自行车(时速20公里,有脚踏功能)方便市民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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