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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名单
北京市、天津市、太原市、晋城市、大连市、上海市、宁波市、合肥市、芜湖市、青岛市、郑州市、新乡市、武汉市、襄阳市、长株潭地区、广州市、深圳市、海口市、成都市、重庆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河北省城市群(石家庄、唐山、邯郸、保定、邢台、廊坊、衡水、沧州、承德、张家口)、浙江省城市群(杭州、金华、绍兴、湖州)、福建省城市群(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江西省城市群(南昌、九江、抚州等)、广东省城市群(佛山、东莞、中山等)。
合肥从“试点”到“应用”
早在2009年,合肥就入选了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并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从“试点”城市到“应用”城市,此次名单的公布,也意味着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在合肥将进入实质性阶段。此外,芜湖的最新入围也意味着安徽新能源汽车推广发展开始“双核驱动”。据悉,示范城市或区域须满足条件包括: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0000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等。
2年后合肥电动车达一万辆
虽然合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迅速,但配套设施不足,也给推广带来障碍。目前科技部门与规划部门正在合作,拟出台电动车配套设施的规划,以完善合肥的电动车配套设施。按照计划,到2年后,合肥市内电动车将达到一万辆,合肥市外的电动车推广超过两万辆。
据了解,今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也划定。在纯电动乘用车方面,纯电续驶里程在80公里-150公里,每辆车补助3.5万元;150公里-250公里,每辆补助5万元;大于250公里,每辆补助6万元。此外,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也相应划定。这意味着,补助将依托企业,由中央财政拨款给企业,政府负责审核和监督,而不再仅仅是地方财政扶持。“这样企业即使将车卖到合肥市外,也可以在本地拿补贴,方便很多。”业内人士认为,这给“合肥产”新能源汽车走出去创造了“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