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第三季度产品监督抽查情况,本市91家电动自行车企业生产的91批次产品中,8个批次产品不合格,质检部门将督促生产企业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
据天津市质监局副局长杨振林介绍,主要不合格项目包括最高车速、整车质量、制动性能以及把立管静负荷等多项指标。
据专家分析,最高车速不合格主要因为部分企业为迎合市场需求,不按标准生产,有的技术手段欠缺或无出厂检验;制动性能不合格,主要是车闸松紧调节不合适,反映出企业装配质量控制不到位;整车重量不合格,由于部分轻摩化电动车重量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40公斤标准,会造成电动车行驶时惯性增加,制动距离变长。
此外,杨振林介绍说,消费者选购电动车时应记住“240”窍门,其中2代表最高时速20公里,4是指整车质量不超过40公斤,240则代表电机功率最大240瓦。
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商标 规格型号 企业名称
追风鸟 TDR040Z 天津顺天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
雪豹 TDR-58Z 天津市雪豹电动车有限公司
迅达 TDR02Z 天津钟阳迅达摩托有限公司
爱玛 TDRT-Z 美林娜(天津)自行车有限公司
诺帝尔 TDR01Z 天津市欧尚自行车有限公司
派勒斯 TDR01Z 天津市豪爵阳光电动自行车厂
新飞 TDT-230Z 天津巨大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
宝悦 TDR02Z 天津宝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