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平均每天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占总交通事故的二成以上,但电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业务在推出后的销售情况,可用“惨淡”二字来形容。市民不了解、车主风险意识淡薄是主要原因,潜在市场仍有待开发。
卖车的不知道保险一说
去年12月21日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县支公司借绍兴县公安局开展电动车防盗备案登记工作之机,推出了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遵循自愿投保原则。据公安局部门统计,绍兴县电动车保有量达30万辆左右,截至5日,仅有22辆电动自行车购买了电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4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湖中路双梅小区西门的一电动车销售店,“我们只卖电动车和维修电动车,但是电动车保险得您自己去保险公司问下。”当记者提出想要投保时,销售人员如此表示。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柯桥城区的数家电动车销售门店,发现所有的销售店都不提供代为投保服务,不少店主甚至还不知道有“电动自行车保险”一说。
电动车引起的事故超两成
“电动车主大都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安全意识不够,电动车也不像机动车那样有防护设施,很容易受伤。”交警谢警官说。
“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很多,撞死人的也有。”在鉴湖路与金柯桥大道路口执勤的一位协警表示,他执勤时经常看到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据交警部门统计,绍兴县平均每天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占总交通事故的二成以上。除了与汽车及其他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伤亡之外,电动自行车之间、电动自行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也呈高发态势。部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还远远未到位,如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不按规定横过公路、未按规定让行、逆向行驶、闯红灯、骑车带人、未登记上牌等,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沉痛。
认为电动车不必保险占多数
为了解电动车主对电动车险的认知情况,记者在马路边进行了随机采访。当提及保险时,受访的几十位电动车主不是“不知道”、“不了解”,就是“没必要”。
“我这就像自行车,自行车上保险干嘛?”车主叶师傅认为电动车跟自行车差不多,自己一般骑得很小心,根本没必要上保险。在所有受访者中,仅有3位表示“会考虑一下”。
据县交警大队韩警官介绍,现在绍兴县电动自行车造成的交通事故逐渐增多,在没有保险保障的情况下,事故双方所受的损失无法得到补偿,导致纠纷越来越多。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推行,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促进因电动自行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保险公司仍然看好这块市场
“我是送快递的,我已经跟公司建议了,希望能够给我们快递人员买电动车保险,有了保险总觉得心里踏实点。”在柯桥某快递公司小王告诉记者,电动车保险推出对他们来说是件好事情。
“50元和70元两种保费标准,车主少抽几包烟,这保费就有了。”绍兴县人保财险副经理章某认为,保险价格还是很实惠。
“全县20个公安派出所防盗备案登记点都可以办理投保业务”,章副经理告诉记者,他们专门制作了展架和宣传折页摆放于各派出所,向前来办理防盗备案登记的电动车主,宣传该险种的条款、承保方案、赔偿处理等事项,公司还是比较看好这一险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