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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推出电动自行车“户籍化”

  2012-04-21 阅读:232

为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被盗后出现的破案难、破案后追赃难、追赃后返还难问题,从7月中旬开始,浙江磐安县公安局推出电动自行车户籍化管理新举措。

 

近年来,磐安县电动自行车数量急剧增加,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特别是电动自行车被盗问题十分突出。因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成为游离在法律监管之外的“黑户”,引发了被盗后破案难、破案后追赃难、追赃后返还难的“三难”问题。所谓电动自行车“户籍化”管理,就是以财产登记的形式,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信息采集并纳入系统管理,其目的是为了能让警方在日常工作中进行核查比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电动自行车“户籍化”管理工作的具体操作方法是:对有合法来源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可免费就近到各指定的派出所或交警中队进行登记,在登记时公安机关将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注册编号,将相关信息录入至公安信息系统,并在车身上张贴一张具有编号的防伪标志。对部分车架号已模糊不清或重复的电动自行车,经确认为非盗抢、挂失车辆后,在车架上敲钢印,钢印号为电动自行车标志编号。车主在登记时应提供身份证、原车合格证、发票,合格证、发票遗失的由所在单位或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开车辆归属证明来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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