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节能、环保,对于市民来说是十分便捷的交通工具,对于缓解交通拥堵也有一定的作用。”6月6日,在沈阳市公安局召开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征求意见会上,市民贾某向沈阳市公安局领导提出建议:电动自行车“禁行令”应当取消。
贾某所触及的是一个备受市民关注、自去年8月1日实行当天起就争议不断的话题。令他稍感欣慰的是,沈阳市公安局局长许文有当场给出的答复:正在认真研究。会后,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目前他们已经着手开始调查。
12条街路禁行
北陵大街、北京街、青年大街、中华路、中山路、北站路、市府大路、惠工街(惠工广场至市政府广场)、胜利大街(南五马路至北二马路)、兴华街(建设大路以南)、长江街、东顺城街。这12条沈阳市民耳熟能详的主干道,从去年8月1日起开始禁行电动自行车。
“禁”是因为电动自行车的“患”。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新型代步工具在沈城悄然兴起,眼下已经突破40万辆。然而,由于车主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醉酒驾驶、占用机动车道以及超速行驶等现象严重,交通事故频发。据统计,此方面的交通事故2006年至2007年增长了81%,2007年至2008年增长了222.7%。
但“禁行令”颁布之后,这些街路仍有电动自行车出现。为此,沈阳市明确提出,6月1日起,对违反禁行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对于超过《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两轮、三轮电动自行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参照摩托车确定事故责任。
禁令之争
由于电动自行车禁行规定涉及数十万市民,所以自出台之日起就引起了强烈反响。
投赞成票的大多是家里没有电动自行车的市民。私家车主黎某说,他开车时,总会看到有电动自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在马路上横冲直撞,有一次提醒他们还遭到了辱骂。
反对者自然是“有车”一族。禁行规定确实给他们带来了许多苦恼。一位快餐店的送货员就大吐苦水:“太不方便了,每次出门都要考虑哪些道不能走,使用电动自行车就是为了提高速度,现在12条街路禁行,一下子就让我的收入降了下来。”
大多数市民认为,完全“禁”或完全“放”都不可取。市民张某给出的解决之道是:限时。“分时段控制电动自行车市民还是可以接受的,完全‘一刀切’将12条街路彻底封死,有点不近人情。”
电动自行车上路到底是禁行、限行还是放开?或许不久的将来,沈阳市将会有一个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的更加科学、完善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