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江苏省、山西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项目招标公告于5月18日正式出台。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是2010年5月18日到2010年6月8日,每天的9:00~11.30,13:30~16:30。地点为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1217室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与此前陕西、安徽的招标要求相比,此次的三省联合招标,在对投标产品的要求上明显更注重符合“国标”。
河南省、江苏省、山西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项目招标文件中明确表示,投标产品为“能实现人力骑行”的特种自行车。要求产品安全技术符合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相关要求。其电动骑行或主动骑行的最高车速为20km/h。而在陕西省已中标的产品中,有很多都不能实现人力骑行。
此次三省联合招标对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的要求比陕西和安徽两省更细致。文件中明确表示,“续航里程应不小于30km,100km的电能消耗应不大于1.2kw•h。
另外,豫、晋、苏三省还要求投标车型的最高价格不能高于3500元,这比安徽省的最高限价高出了500元。在投标型号数量方面,三省要求一个投标人最多可投标30个型号的产品,而此前的安徽招标中限定每个投标人只可投标10个型号的产品,陕西省则对投标产品的数量没有限定。
此次三省虽然是联合招标,但是是各省分开审核。也就是说,投标人可以对三省中的一省或多省进行投标,而各个省也会针对各省的情况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各省各自的中标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