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超标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报牌规定,3名嫌犯打起了替超标电动自行车报牌的主意。9日,因涉嫌编造公文、证明、文件和印章,李某、黄某被行政拘留10日,蒋某被行政拘留15日。
5月6日下午2时30分许,在仓山区金山文体中心电动自行车报牌点,工作人员在核对材料时,发现有两份电动自行车登记表与正规表格有出入。
在文体中心巡查的仓山公安分局金山派出所副所长陈瑜顺得知情况后,向持伪造表格前来报牌的市民了解情况,得知表格是从江西抚州籍29岁男子李某那里花50元“拿”的,立即带领保安将李某抓获。
李某到案后供述,他认识四川籍33岁男子蒋某。在一次聊天中,蒋某谈到目前不少电动车车主想报牌,如果弄个电动自行车报牌的表格、印章肯定赚钱。经合计,李某伙同仓山籍男子黄某一起寻找需要报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蒋某负责提供报牌表格并在表格上“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