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动汽车发展行动计划》日前颁布实施,提出在将电动汽车产业打造成为新兴战略产业的同时,将以鼓励机关事业单位购买、公共交通推广等手段,加快电动汽车在全省的市场普及。
按照计划,广东将要发挥政府采购在发展电动汽车中的导向作用。自2010年起,将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汽车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机关事业单位购买电动汽车,并在车辆定编和资金方面优先安排。各地政府要逐年加大购车中电动汽车所占比例,力争到2012年达到10%左右。
同时,广东还将选取若干试点城市开展电动公交车和电动出租车的示范运营,争取3-5年内电动汽车示范运营规模达3万辆。以第16届亚运会、第25届世界电动汽车大会和第26届世界大运会为契机,推动电动汽车在广州、深圳等重点城市的规模应用。
为加强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网络建议,广东省提出,自2010年起,珠三角地区大中型城市和其他有条件的中型城市要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纳入城乡规划中,新建加油站、居民小区和公共停车场要配套安装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现有加油站、居民小区和公共停车场要逐步加建。
根据广东省的规划,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将广东建成为产业规模、品牌影响和技术水平均达到国际前列的世界电动汽车产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