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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整治电动车违法行为 未悬挂号牌上路罚款50元

  2012-04-21 阅读:267

记者近日从长沙市交警部门获悉,10月19日至31日在全市范围内对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根据《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未悬挂编号牌、号牌的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同时,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长沙市交警支队秩序科副科长王振全向记者介绍,此次集中整治,共在城区主干道设置54个联合整治点,每个整治点安排16名整治人员。在城区次干道和街道,则由各区政府牵头成立联合整治突击队,在每天的7时至24时,特别是在夜间、中午等违法行为突出的路段和时段,对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开展整治。
  
  整治重点为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超载、闯红灯、逆行、越线、占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及电动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在整治行动中,对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系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或者搭乘超过12周岁人员、不按规定载物、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达年龄驾驶等违法行为,警方将当场对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电动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警方暂时扣留车辆至指定场所。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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