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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率先在甘肃省推行电动自行车挂牌制度

  2012-04-21 阅读:329

据《西部商报》记者报道,“不办证,没罚款,骑行无人找‘麻烦’。”自电动自行车出现后,它该不该挂牌一直是争议的焦点。日前,金昌市率先在甘肃省推行电动自行车挂牌“上户口”制度,打破了电动自行车无人管理的局面。

从去年底开始,金昌市在甘肃省范围内率先推行电动自行车挂牌制度。根据当地政府要求,对直流电源(蓄电池)驱动,部分具有脚踏驱动功能,设计车速在每小时20公里以上的两轮车均实行入户、挂牌制度,所需费用除照相费由车主承担外,其余费用均由局交警部门承担。根据金昌市物价局日前发布的《金昌市电动自行车牌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牌证、工本费每套为22元由财政开支,拍照费为每车6元由车主承担。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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