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南平市公安局黄以西副局长提出,“轻摩化”电动车至今未上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法上牌,致使车辆无牌、驾驶人无证上路行驶现象十分普遍,交通安全隐患大。福建省应尽快出台“轻摩化”电动车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2008年9月19日,福建省政府法制办出台了《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了意见。
2009年1月7日,记者从福建省政府法制办获悉,目前政府部门正在推进《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出台。福建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管理办法涉及到一些很细的问题,比如电动车、电摩今后是走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
据交巡警大队统计,福州目前的电动车数量超过50万辆。每日出警的交通事故中,有近8成是与摩托车、电摩违规行驶有关。而其中,绝大部分是与电摩的违规行驶有关。
据悉,《征求意见稿》提出,含电动自行车在内的,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有动力装置驱动的非机动车,经相关部门登记后可挂牌上路。而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车辆(如“电摩”)今后将无法取得牌照和上路的权利。鉴于许多人已经购买电摩,相关部门将设置一个过渡期,允许已有电摩挂临时牌上路。至于过渡期的长短,省政府将根据市民提交的意见和专家论证来确定。一旦年限到期,相关部门将逐步取缔电摩。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