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昨日上午,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开始审议郑州市政府提交的《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该《草案》提到今后电动自行车要上牌、限速,电动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此举尚未实行已经引发诸多争议。
限速15公里惹争议
给电动车加装限速器,然后再登记造册,面对街头日益增多的电动车事故,政府拟用限速的办法严格管理电动车。而部分市民和电动车商家却对这一措施疑问颇多。
【限速之后】
不装限速器,电动车上路就罚
昨日上午,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开始审议郑州市政府提交的《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该《草案》拟由交警部门对电动车登记造册,加强管理。
电动车登记的前提是速度不超过国家标准,《草案》规定,电动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超过标准的电动车将成为“黑户”,如果在路上被交警逮到,每次将被处以50元罚款。如果不交罚款,交警有权扣车。
据交警部门的统计,郑州目前上路的40万辆电动车中,超标电动车占到了80%。如果超标车不能登记,这30多万辆电动车怎么办?《草案》给了一个期限:3个月。该条例实施后3个月内,市民自行到交警部门加装限速器、补办登记手续。超过3个月,超标电动车将失去“上户口”的机会。
交警部门对电动车限速的理由是:电动车超速已成为交通安全隐患。
根据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统计数据,去年,郑州市电动车平均每天至少发生220起交通事故,30多万辆超标电动车速度通常在20公里/小时以上,具有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郑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郑灏东向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作草案说明时说,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方面突出的问题就是电动车。
【限速之忧】
电动车市场会不会被“限死”?
“每小时15公里?还没自行车快,我还买电动车干吗?”昨天下午,在黄河路一家电动车卖场试车的王先生说。
河南省电动车商会常务副秘书长汪朝彦介绍,从2006年起,郑州市电动车数量进入高速增长期,目前每年约增长20万辆。“如果限速会把电动车市场限死。”汪朝彦说,电动车登记有利于防盗,但限速15公里/小时,对电动车商家绝对是很大的打击。目前电动车行业通行的标准是20~25公里/小时,但几乎所有电动车商家在卖车时,都会拔掉限速器,这样电动车最高时速可以达到40公里/小时,“否则没有人会买”。“目前,全国电动车市场正处于上升阶段,充一次电可持续行驶500公里的电池很快要进入市场,电动汽车也呼之欲出,郑州如对电动车限速,很可能把所有电动车商家挤出郑州。”汪朝彦对限速后的电动车市场很是担忧。
河南省电动车商会曾在政府征求电动车限速意见时提出,郑州市是否可以借鉴一下兄弟省份的经验,把电动车时速控制在25公里/小时以内(三环线内)。(东方今报)
电动车套上"笼头"才能跑
□记者李敬欣
电动自行车要上牌、限速,停车场和停车泊位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要强化……昨日,在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审议的《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出了一系列事关城市道路交通的条款。
电动车、机动轮椅车要上牌
《条例(草案)》规定:本市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和其他有动力装置驱动但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得上路行驶,不得从事营运活动。
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应当向市公安交管部门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和车辆来历证明。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下肢残疾证明。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市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牌证。具备条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可以代办登记手续。本条例施行前购买的残疾人电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应当自本条例施行后3个月内到市公安交管部门补办登记手续。
对于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登记就上路行驶的,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人处以20元罚款;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罚的,可以扣留其车辆。盗用、冒用、伪造、变造牌证的,将收缴牌证,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电动车限速15公里
《条例(草案)》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石向左2米的范围内行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对于设计时速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加装限速装置或采取其他限速措施后方予以登记。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或者超速行驶的,将对驾驶人分别处以50元、20元罚款。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罚的,可以扣留其车辆。
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车
《条例(草案)》规定:驾驶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机动轮椅车不得搞营运
《条例(草案)》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只供残疾人代步使用,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人员应当下肢残疾、身体其他部位正常,并持有残疾证。凡是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非法从事营运的,处50元罚款;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的,可以扣留其车辆。对于盗用、冒用、伪造、变造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牌证的,公安机关将收缴牌证,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
《条例(草案)》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时,应当按照标准规划和建设停车场。停车场建设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于现有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未按规定配建停车场或配建的停车场达不到标准的,要限期补建或与其他单位联建。建成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改做他用。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停车场对外提供服务。
另外,公安机关还将把单行道、宽度超过6米的人行道、宽度超过11米且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未设置隔离设施的道路、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周边区域,纳入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施划规划。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施划停车泊位,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并设置明显的停车标志,明示停车泊位的时间。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占用、撤销道路停车泊位,或者在停车泊位内设置障碍。
行政机关办事大厅、行政服务中心门前应当施划免费停车泊位。
停车场外停车不收费
《条例(草案)》规定:机动车辆在经营性停车场或停车泊位停放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发给停放凭证,并履行看管义务(咪表停车除外)。对于在停车场或停车泊位外停放的车辆,停车场或停车泊位的管理人员不得向车主收费。
挂临时牌也得买强制险
《条例(草案)》规定: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并按规定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遮挡机动车号牌罚200元
《条例(草案)》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机动车前后规定的位置,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倒置、折叠、重叠、遮挡、污损或有其他影响号牌识别的行为。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有故意倒置、折叠、重叠、遮挡、污损和其他影响号牌识别的行为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罚款。
交警免费提供交通安全记录
《条例(草案)》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应当经常查询车辆及其本人的交通安全记录。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记录并无偿提供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积分情况和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等信息。
车辆通行这样避让
《条例(草案)》规定:机动车进出或者穿越道路的,应当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进主路的机动车应当让在主路上行驶的和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让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
临时停车离道边不超过30厘米
《条例(草案)》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驾驶人不得离车,并应当按顺行方向,车身右侧紧靠道路边缘,不得超过30厘米;夜间或者遇风、雨、雪、雾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需同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后尾灯。
公共电、汽车进出停靠站应当在停靠站一侧单排靠边停车、单排顺序驶离,暂时不能进入停靠站的,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单排等候进站,并且不能在停靠站以外停车上下乘客。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