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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物价《意见》小区存自行车每月最多5元

  2012-04-21 阅读:346

7月25日,沈阳市物价局发布《关于规范沈阳市住宅小区自行车存放收费的指导意见》,要求小区自行车存车收费,每辆每月最高限价不得超过5元钱。

据介绍,此次自行车存车收费调整,原因是近年来居民小区存车成本增加,维修养护费用严重不足,已经影响了车辆照管质量,车库失窃、损坏车辆现象时有发生,群众意见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存车行业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因此,市物价局经成本测算,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决定重新调整沈阳市居民住宅小区自行车库的车辆存放收费标准。

今后,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自行车库设专人看护的,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或存车管理单位)双方协商确定。不设专人看护的车库不得收费。那些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收费标准由各区、县(市)物价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居民收入水平以及自行车库的成本、设施等情况确定。不过,市物价局给出的全市最高限价为:设专人看护的车库,每台自行车每月最多收费5元钱。(记者 郭宏颖 实习生 刘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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