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7月份开始,河北邢台市部分自行车销售网点、二手市场实行自行车销售登记制度。
据邢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特行大队的王队长介绍,从今年7月份开始,邢台市公安部门在邢台市的6个试点实行自行车销售登记制度。在自行车销售网点,消费者在购买自行车时,销售商应将该自行车的品牌型号、颜色及车主姓名等,通过电脑直接录入到公安机关规定的信息系统中,进行储存,给这辆自行车上“户口”。一旦这辆自行车被盗,公安机关可根据备案信息与查获的被盗自行车信息进行比对,帮助车主尽快找到被盗自行车。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试点所销售的二手自行车全部实行登记备案。同时,市公安部门也将对已售并正在使用中的自行车进行登记备案。
同时,针对一些车主在发现自行车被盗后没有报案,结果车主不仅让自己的利益受损,也影响了对盗车贼的量刑的情况,邢台市公安部门决定开通手机短信报案平台,被盗自行车车主只要把自行车的特征信息及个人信息编辑短信发至警方公布的统一号码,警方即可将信息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