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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路桥:7月1日起实行电动车实名制

  2012-04-21 阅读:393

从7月1日起,路桥区对电动车实行销售实名制制度,这有利于降低电动车的偷盗率。

目前现行的电动车实际排量和车速大大超出规定标准,无法上牌。公安机关破获电动车被盗案件后,赃物无法返还失主,对犯罪分子判罚证据不足,电动车被盗案件居高不下。电动车实名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范电动车管理,保障车主利益。

6月份开始,该区各镇(街道)利用村居(社区)、企业、学校的宣传橱窗、黑板报、网络等对电动车车主发公开信,宣传电动车实名制度,鼓励其及时备案;积极发动村居干部和治安积极分子对辖区内电动车进行排查登记,摸清底数;根据广大车主的意愿,成立路桥区电动车管理协会,在各镇(街道)设立分会,研发电动车防盗备案管理系统,为实名制度提供技术支持。

据了解,从7月1日起是集中备案发卡阶段。期间,各会员遗失电动车购车发票和合格证的可凭单位或村居证明到各镇(街道)分会进行登记,领取电动车备案卡(本)。电动车销售企业也要对购车人信息进行登记报备,实行销售实名制制度。登记记录一式两份,登记内容包括购车人姓名、住址或暂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动车厂牌型号、车架号、电动机号、颜色、出厂日期。目前,登记备案活动受到车主广泛欢迎,正在积极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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