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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市规定未成年人禁止驾驶电动车

  2012-04-21 阅读:407

连日来,广西北海市交警部门针对北海市未满16周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上路现象进行了全市范围的大整治,对被查到有该行为的未在年人,北海市交警部门联合学校、家长等多方面人员进行教育。

在整治行动中,北海市交警部门在北海市公园路和文明路等学生放学路段将驾驶电动车的学生截住,要求出示学生证或校徽等可以证明其年龄的有效证件。共查到十几名违规开车上路的学生,执勤交警在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后,暂扣了他们的电动车。

据了解,尚未要求需经过严格培训便可驾驶上路的电动车目前已成为许多市民及学生代步的首选。《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驾驶电动车,但在北海市,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上路的现象比较普遍。现场执勤的交警告诉记者,由于16岁以下的青少年处于生理和心理都未发育完全阶段,遇到事故发生不能冷静处理,而且对交通法规不熟悉,开车上路闯红灯、超速、逆行等违规行为经常可见。为此,对16岁以下的学生开车上路的情况进行整顿势在必行。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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