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从吉林省建设厅获悉,为了加强对自行车的管理,吉林省建设厅专门下发《关于加强城镇自行车停放、保管、监控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集中力量用1-2年时间,完善居民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自行车存放车棚建设。力争到2007年年底,繁华商业地段街道两侧和公共交通转乘站(点)增设公益性自行车集中存放点,并设专人看管。
《意见》要求,今后凡新建、改建居住小区要按规范设立专门的自行车存车处。社区物业管理企业要把自行车存放、保管纳入社区、小区治安防范体系,逐步完善社区、小区安全防范制度建设,杜绝小区自行车被盗问题。
物业管理企业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居民住宅区安全防范体系,推动安全防范综合措施的落实,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贯彻“预防为主,人防、物防、技防三者相结合”的原则,提高保安队伍的素质,制定安全防范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
各地城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市容环境的管理监督,规范公共场所自行车的停放秩序。城市市容环境主管部门要和规划部门配合,抓紧做好城市公共场所自行车存车点的规划,自行车按照指定地点存放,既有利于自行车的安全,又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市容环境。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