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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交警提醒:电动车严禁安装遮阳伞(图)

  2015-08-06 阅读:523
  南海网海口8月5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陈丽娜 通讯员 林馨)炎炎夏日,阳光猛烈,不少市民为了防晒,给电动自行车安装了遮阳伞,遮阳伞虽能防晒挡雨,但也带来不小的安全隐患。还有的市民甚至在骑车时手持遮阳伞,单手掌握车把,一旦遇上紧急情况,刹车不及,就会酿成事故,危及生命。海口交警部门提醒,不要捡了阴凉,却丢了安全。
 
  电动自行车遮阳伞是在车把中间加装了一根支架起固定作用,伞体可直接安装上去,长度、高度都超出车体。电动自行车安装遮阳伞或骑车时手持遮阳伞都会造成视线模糊,增加车辆占道空间、阻挡行车视线,碰到刮风天气很难把握方向,容易失去重心,降低了电动自行车行驶的稳定性,单手持伞骑车更是危险。这样不仅给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带来很大的干扰,同时也危及他人及道路交通安全,极易诱发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建议,骑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市民可以采取穿防晒服,戴太阳帽等方式进行防晒,切忌自行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遮阳伞或手持遮阳伞骑车等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市民的安全出行。
 
  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是一种属于违法改装行为,是此次的“八不准”电动自行车整治内容之一,非法擅自安装遮阳伞的,蓝牌电动自行车罚款50元,超标电动自行车扣车,罚款1000元。驾驶非机动车时手中持物的,蓝牌电动自行车罚款30元,超标电动自行车扣车,罚款1000元。
 
  海口交警提醒:为了保障安全,请已安装遮阳伞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尽快拆除遮阳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电动车自行车“八不准”内容: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您,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
 
  一、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
 
  二、不准逆向行驶。
 
  三、不准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四、不准闯红灯。
 
  五、不准搭载人数超过一人。
 
  六、不准接打电话。
 
  七、不准超限载物。
 
  八、不准安装、手持遮阳伞。
 
  作者:陈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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