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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11月电动车投诉同比增二成

  2012-04-21 阅读:250

“电动车行驶时突然冒烟,幸亏及时停下才没被灼伤,找店家索赔,对方却不认账!”日前,一位市民反映此事。12月12日从市工商部门获悉,今年1至11月份,有关电动车的投诉达150起,同比增长近二成。投诉大多集中在电瓶质量、车架牢度、电耗等方面。

与其他问题比起来,电动车自燃对消费者损害较大。市民苏先生反映:三年前,他花1800元在一家大超市购买了一辆电动车。上个月下旬,天下着雨,他骑电动车行至东门立交附近时,突然闻到一股焦煳味,原来电动车后部冒烟起火,惊慌之下,苏先生摔倒在地导致身体受伤。目前,苏先生还在与出售电动车的店家交涉,要求店家赔偿。

市民刘先生上月底也遭遇了电动车自燃惊魂。当晚7时许,刘先生骑电动车正常行驶时,电动车突然冒烟起火,他赶紧停下车,冒险去抢救电瓶,导致一只手被烧伤。刘先生把电动车自燃一事告知了店家,店方派人来到刘先生家里,把烧得仅剩骨架的电动车带走,说是进行事故鉴定,但事后告知刘先生“查不出原因”。经过交涉,店家只肯赔付200元,刘先生对此很不满,日前已向工商部门投诉。

为降低成本,一些电动车厂家采用廉价电瓶,给消费者带来麻烦。市民王女士前不久新买了一辆电动车,充电一晚上,行驶两三公里电瓶就没电了。王女士为此要求退货,但店方不肯。王女士经仔细检查,发现电动车上安装的电瓶并不是说明书上的电瓶,为此,王女士认为店家存在欺诈嫌疑,但店家推诿说是厂家的责任。经反复交涉,店家给王女士更换了另外一种品牌的新电瓶。

市工商部门人士介绍,从投诉情况来看,电动车发生自燃多与线路不好有关。电动车出现问题,要到特约维修点维修,不要随意在路边摊点改装线路,以免留下安全隐患。如果能定期到维修站检测,排除线路隐患,就能减少事故发生。要尽量避开在路况较差的地方使用电动车,以防止行驶中电流过大,引起线路过热引发事故。如电动车发生自燃现象,要及时通知消防部门进行事故原因鉴定,以利事后维权。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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