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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商局质监结果:7种电动自行车存在安全隐患

  2012-04-21 阅读:252

9月8日,《安徽市场报》第11版(民生播报)刊登了“省工商局公布部分产品质量监测结果:7种电动自行车存在安全隐患”文章。

质量监测结果显示:7种电动自行车存在安全隐患、手机近3成不合格、少数白酒味道“淡”、长期食入可导致消化器官功能衰竭、酱油抽样合格率为85.9%。其中,在7种电动自行车存在安全隐患中,世纪星、飞鸽、赤兔马上了黑榜。

据悉,安徽省工商局这次共抽查了合肥市29家经销单位的42组电动自行车,涉及北京、天津、江苏、上海、山东、安徽等省市34家企业。经检验,合格33组,不合格7组,拒绝监测2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8.5%。

据了解,监测过程中有两家经销单位拒绝抽检,分别是合肥市庐阳区金城电动车专营部经销的华生牌电动车、合肥市大胡子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嘉陵牌电动车。监测发现,7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整车安全性能中的制动性能、过流保护功能等项目不符合要求。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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