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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售后维修是否可引入“托孤制度”

  2012-04-21 阅读:267

 

  刚买的电动自行车还在保修期就出了毛病,到厂家指定的维修站去保修,却被告知厂家已经倒闭了,要想维修只能自费。据了解,目前这种现象越来越多,消费者遇到这种事非常头痛。

  昨天上午,消费者张先生来到本报诉说自己的遭遇。今年2月26日,张先生在翠柏路上一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价格为1830元,保修期是一年。前天,他发现车子的控制器坏了,于是到南镇安街厂家指定的售后服务部进行维修。维修人员告诉他,生产厂家已经关门停产,他们已经不承担这种牌子电动自行车的售后维修服务,如果要维修要自己掏钱。张先生没有办法,只好掏了150元将电动自行车给修好了。对此,张先生很气愤,厂家说倒闭就倒闭了,让我们到哪儿保修总该有个交待吧。

  根据张先生的投诉,记者和以前负责该电动自行车售后服务的修理店取得了联系。一名姓冯的男子表示,该电动自行车是慈溪生产的,今年4月已经停产,他们和厂家签订的售后维修合同也随之到期,消费者前来维修他们只能提供收费服务。他还告诉记者,像这样的情况现在很普遍,他的修理店曾担任过30多家电动自行车的售后服务商,而现在大部分牌子的厂家已经倒掉了。

  生产电动自行车的厂家关门大吉,那么消费者手中的车子维修问题到底该让谁负责呢?据中国电动自行车协会发布的消息,中国有数百家生产电动自行车的企业,因为种种原因,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的“死亡率”非常高,几乎可以达到60%。而那些倒闭的厂家所承诺的售后服务根本无法落实。消费者对此感到不满,于是进行投诉,但面对这些已经倒闭的企业,相关部门也是束手无策。宁波曾有消费者想联合维权,但最后还是不了了之,因为这样的维权实在太难,生产企业找不到了,走司法程序法院的传票也无法送达。

  律师说法

  浙江众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强说,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时,一是可查询企业究竟是倒闭了还是停产了,如果企业停产了,那么他们该承担的责任还存在,可依法向其讨说法。如果生产企业已经倒闭,也就没有主体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了,所以消费者维权基本上是希望渺茫。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常用的交通工具,除了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时选择信得过的大品牌外,有关部门也应重视建立完善的维修服务体系,不能因为企业倒闭而让消费者来承担损失。在手机和汽车行业,厂家需要向有关部门交纳一定的维修保证金,以防厂家倒闭消费者无法对其产品进行保修和维护,这被业界称之为“托孤制度”。对于电动自行车行业,有关部门是否也可考虑引进这种售后维修的“托孤制度”,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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