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消费者在报纸刊登的广告上看到“一元购车”幸运大抽奖活动后,便去购买了一辆电动车,还真的中了特等奖。但是电动车专卖店不给予兑现,消费者马女士一气之下将卖电动车的河南翔鑫商贸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信守承诺,兑现奖金3180元。近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家住信阳市的消费者马女士诉称,2007年4月6日,她在《大河报》上看到河南翔鑫商贸有限公司刊登的“一元购车”幸运大抽奖活动,就委托其弟弟于4月29日在河南翔鑫商贸有限公司郑州航海路航母城专卖店购买了一辆“苏杰”电动车,金额3180元,索要发票后,按照要求持抽奖券参加了抽奖活动,并喜中特等奖。按照活动办法,抽中特等奖的马女士只需再付1元,即可获返还购买电动车的全款3180元。河南翔鑫商贸有限公司看到中奖结果后,却不信守诺言,反而以种种理由敷衍。后经调解无果遂诉至法院。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