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1月8日电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日前向社会透露,根据最近一个月对消费者投诉受理情况的分析,电动自行车的售后服务环节存在的问题比较明显。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车时应特别注意保存发票、使用说明书、维修记录等凭证。
2006年12月,云南省消费者协会通过网络投诉和电话投诉,共收到消费者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投诉和咨询26例。其中投诉电动自行车在三包期内就出现性能故障的2例;投诉电动自行车电池不耐用、达不到销售商宣传承诺的有7例;投诉售后服务质量差,销售商以各种理由不履行责任和义务的有6例。消费者反映,商家在广告中承诺电动车充次电能跑数百公里,实际上却只能跑四五十公里;买车一年内2个充电器都出现故障,商家竟拒不履行一年保质期的承诺;明明不是人为原因,商家维修部就是不按三包规定执行……
对此,云南省消费者协会315维权网络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注意向商家索要发票、收据等购车凭证;要保留好商家提供的电动车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及销售时宣传的相关材料;涉及维修的,应注意让商家如实记下维修记录。以便出现问题能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另据了解,昆明市消费者协会曾于一个多月前对昆明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质量抽检。检测由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完成,包括最高车速、制动性能、整车质量(重量)、脚踏行驶功能、脚蹬间隙、欠压及过流保护功能、轮胎宽度、说明书等项目。结果60个品牌中,仅有2个品牌的8项检测指标全部达标。
(记者 王研)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