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本项目招标人的委托,对“江苏省、山西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 项目名称
江苏省、山西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项目
二、 招标编号
0714-EMTC-4266
三、 项目说明
1.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新增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实施方案〉及确认新增补贴品种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0〕62号)文件要求,江苏省、山西省决定将电动自行车作为新增品种纳入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范围,对上述各省农民购买各省中标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最高不超过260元)给予补贴,以提高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2. 本项目为江苏省、山西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新一轮的入围招标,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全部或部分省份进行投标。
3. 本项目中标产品的入围资格有效期为:自本项目中标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4.上述两省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原中标企业的中标协议有效期延续至本项目各省中标协议签订之日止,在本项目各省中标协议签订之日前已领取产品标识卡的各省原中标电动自行车产品可继续作为各省家电下乡补贴产品自本项目中标协议签订之日起延续销售一个月。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合法注册的、拥有电动自行车工业生产许可证的、具有较强电动自行车自主生产能力的企业,其生产、管理、物流能力足以保障本项目的实施;
投标人电动自行车产品在所投标省具有一定的市场销量;
投标人须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提供质量稳定可靠产品的能力。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是投标人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控股50%及以上),仅需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具有7*24小时服务电话;销售及售后服务能力须覆盖所投标省所有乡镇,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点在所投标省的县(市)综合覆盖率不得低于60%;
投标人应具有面向农村市场的完善的分级物流配送体系,配送能力须覆盖投标人所投标省的所有乡镇;
投标人需按照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承担保护环境的义务,并与产品经销商和铅酸蓄电池供应商(铅酸蓄电池供应商自身需有铅酸蓄电池回收资质或与有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了回收协议)分别签订电池回收协议;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商标应是其自有商标或获得商标所有者的有效授权,同一商标只能由一家合规的投标人进行投标,在最近两年内的国家及省级产品质量抽查中,该产品应抽查合格以及无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所投标省对电动自行车产品的相关管理规定。如投标人选择江苏省作为投标省份之一,其投标产品应为《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名单》中的产品;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控股50%以上),以及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控股50%以上)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12.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发售
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8月15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1217室,城乡贸易中心背面)。
售价:
每本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若投标人不便现场购买,可采用银行电汇方式(不接受个人汇款)。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及附加EMS费(人民币50元)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注明汇款用途、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连同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汇款后将尽快以快递方式邮寄招标文件,同时招标文件电子版可在下述网站下载:www.jdxx.gov.cn; www.ceiec.com.cn。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六、 投标文件的接收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
2011年8月16日7:00至10:00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至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8月16日10:00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和时间
地点:美泉宫饭店内指定的会议室
北京市西四环北路125号(四季青桥南再往南300米),电话:88869999 。
时间:2011年8月16日10:00。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以上时间、地点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城乡贸易中心背面)
邮 编: 100036
开 户 银 行: 交通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行号:301100000363)
帐 号: 110060836018150019163
联 系 人: 郭红、吕伟、张凯、杨海涛
联系人电话: 010-68296431 68296473 68296363 68296396
传 真: 010-68297012
电 子 邮 箱: dept18@ceie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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