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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带孩子上路,危险!

  2014-08-07 阅读:1080
骑电动车带孩子上路,危险!

万家丽路上,3个小孩、2个大人挤在一辆小小的电动车上,让人为他们的安全捏了一把汗。记者 李锋 摄记者 谢春年 实习生 李菲

  近日,万家丽路与朝晖路交叉口附近,一名两岁男童从所乘坐的电动车上掉下,被卷到一辆公交车的后轮下,不幸当场身亡。不仅在长沙,在国内其他一些城市,电动车引发的安全事故也频频发生,引发社会的高度关注。前、昨两日,记者在长沙街头发现,电动车搭载小孩行驶的情况很普遍,有的甚至搭载两名小孩,此外,电动车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也较多,安全问题比较突出。而令人疑惑的是,目前的相关规定却是允许电动车搭载一名6岁以上、12岁以下的儿童。律师认为,方便的生活须建立在安全的前提下,建议适当修订相关的法规。

  记者目击

  现场1:一辆电动车上坐5个人

  地点:万家丽路与朝晖路交叉口

  时间:4日下午4时50分至5时30分

  这里位于高桥大市场西边,交通状况十分复杂。不时有载着小孩的电动车来到这里,有的搭载了两个小孩,有的搭载一个小孩和一个大人,甚至有一辆电动车除骑车者外,还搭了三个小孩和一个大人。

  每次红绿灯转换时,总有几辆电动车蠢蠢欲动。下午5时7分许,尽管还是红灯,一辆搭着两名男童的电动车迅速由东往西驶过了路口。不一会,另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载着小孩,从路口西边道逆行了好长一段,路上的汽车不断鸣笛、避让。还有一些载着小孩的电动车停在小汽车的前面,待红灯变绿后抢先冲过路口。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交警说,这个路口电动车搭载小孩的情况较多,他们不好查处。如果搭载两个人,那就是违法了,也不安全,他们会及时制止。

  现场2:不听交警劝告硬闯红灯

  地点:车站北路与晚报大道交叉口

  时间:4日下午5时40分至6时30分

  此时正值下班的高峰期,人流量和车流量很大,3名交警在现场指挥,每个路口均有一名文明交通劝导员。记者看到,有的电动车上竟坐着3名成年人,有人则一只手开电动车一只手拿着手机打电话,还有一名女士侧身坐在电动车后座,双手抱着一个一岁左右的婴儿,让人着实捏了一把汗。有的电动车后座绑了不少货物,其中不乏木棍、水管等超出车身长度的物品。

  “像这种载物方式,你们不管吗?”记者问身边的一位文明交通劝导员。“现在正值交通高峰期,我们管不过来。见到这种情况也只能劝导,我们没有执法权。”这位劝导员无奈地告诉记者。

  记者看到,在红灯将过绿灯未亮时,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车,载着一名4岁左右的男童斜穿马路而来。男童站在电动车踏板上,一手持热狗吃得津津有味,一手搭在电动车车头。由于他阻挡了女子的部分视线,女子只好偏着脑袋往前骑车。交警连吹几声口哨并追了几步,示意她停车,但该女子就像没听见一样硬闯了过去。“你看,遇到这些不听劝的人,我们也没有办法。”一位交警说。

  现场3:刚被劝下又上了电动车

  地点:芙蓉路与营盘路交叉口

  时间:5日早上7时至7时30分

  此时电动车搭载的一般都是去上班的成年人,搭载小孩的情况不多。交警看见有电动车载人的情况就上前予以劝阻:“快下来,电动车是不可以载人的。不然要罚款了。”但是,绿灯一亮,那些被劝下后座的人又重新坐上去,电动车立即绝尘而去。

  “你们这样劝没用,应该加大打击力度,看到载人就扣下电动车。”一位路人看到一辆无牌照并且载人的电动车从交警眼皮底下闯过去后,忍不住说道。

  据一名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介绍,现在是暑假,小孩出来一般没有这么早。在上学期间,早上7时用电动车载小孩的情况相当多。这个路口经常有车祸发生,一般是电动车与机动车出现碰撞,导致电动车上的人员受伤,常有坐在后面的小孩受伤。

  各方说法

  要出行方便,但更要安全

  根据目前的规定,电动车可以搭载一名6岁以上12岁以下的儿童。对于这个规定,人们有各种不同的看法。

  交警屈先生:《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规定,电动车可以搭载一名6周岁至12周岁且身高不超过155厘米的未成年人,禁止搭载未达到6周岁、超过12周岁或者身高超过155厘米的人员。骑电动车者要照顾到小孩乘坐时的安全,骑车时不要闯红灯、逆行。遵守交通规则,关系到自身及所带小孩的生命安全。

  小车司机胡先生:一些人骑电动车老是不守交通规则,到处乱窜,车速又太快,很容易出事故。我开车在路上都怕挨上电动车。电动车带小孩上路更危险,有些小孩太小,骑电动车的大人没照顾好就会从车上滚下来。建议取消允许电动车搭载小孩的规定。

  电动车主易女士:我是到长沙来打工的,小车买不起,坐公交车接送小孩也不方便,只有骑电动车最好。现在路上车子太多,骑电动车带小孩确实有点不安全,只能小心一些,速度慢一点。

  叶翔锋(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这样的规定从法律上对年幼小孩起了保护作用,但实际情况是,很多家长将年幼的小孩带到电动车上,交警也无法查处。而且,6至12岁的小孩作为未成年人,坐在电动车这样的交通工具上,安全性还是不够。所以建议适当修改此项规定。

  交警提醒

  骑电动车六种行为很危险

  长沙交警总结出六种骑电动车的危险行为,希望市民有所警惕,不要为了图方便,忽视出行安全。

  一、踏板上放小凳子让孩子面朝家长坐。这样的坐法十分危险,如果急刹车孩子的后脑部容易撞在电动车前部的硬物上,如果发生碰撞事故孩子容易受伤。

  二、让孩子站在踏板上。这种情况在路上很常见,其危险性极高。由于站在踏板上的孩子没有任何东西保护,一旦发生事故,最容易受伤。

  三、让孩子坐在车头。一些电动车的造型接近自行车,家长便让孩子坐在车头,这样会遮挡家长的视线,容易出事。

  四、抱着孩子骑车。一旦有意外情况发生,单手骑车的大人往往没法及时应变。

  五、骑车打伞。速度较快时,被风一吹容易连车带人一起摔倒。

  六、装载过重物品。不少人为了贪图方便,将沉重的物品放上电动车,这样惯性加大,可能会因刹不住车酿成事故。

  相关链接

  电动车事故频发

  ●7月29日上午9时,河南省禹州市建设路东段,一名儿童的脚被电动车夹住。该事故是由于行驶途中,小孩无意中将脚伸入车架内造成的。

  ●7月28日早上7时左右,山东济南市王家庄附近,一辆卡车撞倒一辆电动车,电动车后座的孩子摔到地上受伤。

  ●6月3日,河南郑州市农业路与东三街交叉口附近,一名男子骑电动车载着两岁多的儿子躲避前方车辆时,孩子坠落在公交车前轮下遭两次碾轧,其右小腿受伤被截除。

  ●5月5日下午6时10分,江苏扬中市,一名4岁女孩坐在电动车后座上时,不小心将腿绞进车轮中受伤。

  ●1月10日,河南郑州市东明路顺河路口附近,一中年女士骑电动车接女儿放学途中,被一大巴车撞翻,年仅8岁的女儿不幸当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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