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上午11时许,在郑州市南四环和老107国道交叉口西北角,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大货车由东向北拐弯时,将途经此处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卷入左侧后车轮下,骑车的女子当场被碾死,车上未满2岁的孩子受伤严重。
小女孩在紧急送往重症监护室后,因手术需要家属签字,而逝者未留下手机和身份证件,加上电动自行车没有任何备案信息,根本联系不上家属。 处理事故的郑州交警部门只好通过当地媒体以及微博、微信,开始“全城寻找女孩家人”。
这起恶性交通事故再次把电动自行车推上了风口浪尖。“又是电动自行车,又是一起带血的交通事故。”网友“小宁宁”说,郑州今年发生的交通事故,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占了绝大多数,它已成为货真价实的“马路杀手”。
据了解,郑州的电动自行车数量保守估计也在200万辆以上,而现有的管理方式在事故追责上存在难题。由于按照机动车速度行驶,却只能被作为非机动车属性进行管理,很多人不按交通规则行驶,使得电动自行车已成为郑州市名副其实的“马路杀手”:全市8成以上城区内交通违法事故都与电动自行车有关。
依照国家发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速度不超过20千米/小时,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具有电动、脚踏两用功能,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超过240W。
然而记者在走访中发现,电动自行车超标超速现象非常普遍,不少企业和商户都想方设法非法偷改、提高、加大功率,有的电动车时速甚至达到80公里。让颁布了15年之久的规定沦为“一纸空文”。
“现在城市面积这么大,如果按照国家标准,一小时跑20公里,谁会买啊?现在市面上都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郑州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告诉记者,为了迎合市场的需求,生产商都会更改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标准和车速装置。
不仅仅是改装问题,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普遍存在闯机动车道、随意闯红灯、车速过快等行为,同样严重威胁着道路交通安全。
据郑州市警方统计,目前郑州全市每天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占全部交通事故量的80%左右。
而面对新的“马路杀手”,现有的管理方式在事故追责上更是存在难题。交警以非机动车的属性来管理—处以20元~50元的处罚。
业内专家指出,在城市道路容易拥堵的现状下,电动自行车的灵活便捷,一方面有着机动车的速度,另一方面却和非机动车一样不用上牌,按照非机动车属性管理,这样的电动自行车能不事故频发么?
5月21日,记者跟随郑州交巡警五大队交警在街头制止电动自行车违章行为,让人感到尴尬的是,面对交警的教育,大部分违章者并不领情。
“被拦下后,电动车主都会以各种理由为违章行为辩护,作为交警,在批评教育后只得放行。更有甚者,面对交警示意停车的手势毫不理会,直接闯岗。”记者在郑州市交巡警五大队采访时发现,对于如何治理电动自行车违章,交警们纷纷表示力不从心,被采访的数位执勤交警,每人都有被闯岗电动自行车撞伤的经历。
早在2009年4月底,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召开座谈会,就《郑州市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并称审议后的管理办法有望于年内出台,但之后再无下文。
2011年,河南省公安厅曾发布消息称,已会同多个部门起草《河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管理、市场准入、登记管理、路面管理等进行规范,但之后同样没有下文。
2012年9月底,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就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举行专题询问。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德周表示,已开始酝酿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草稿已经提交有关部门审议。
然而时至今日,有关电动自行车立法或相关的管理办法,依然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对此,河南省电动自行车商会一位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说,电动车数量过于庞大,管理工作量大,没有哪个部门愿意接手。更重要的是,“吃力不讨好”。“汽车上牌,一个牌子多少钱?电动车上牌,多少钱?油水太少,谁会卖劲儿推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