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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行业标准沿用15年 期待“新国标”的到来

  2014-02-25 阅读:467
年产销量达3500万辆,社会保有量约2亿量,如此庞大的电动自行车市场,其行业标准却已沿用15年,其间多项内容已无法跟上新形势新变化。在22日于北京举行的2014年中国电动车发展高层聚智峰会上,业界呼吁,电动自行车业已成规模,近年来在技术、受众等方面谋求“华丽转身”,亟须出台行业新标准。据介绍,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一直沿用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尽管该标准对行业发展起过积极作用,但难以适应时代发展趋势,局限性越来越明显。

  与会人士认为,电动自行车相关政策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指标等方面的修改、修订滞后,制约和阻碍电动自行车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尤其是政策上保守和产品技术标准落后,使整个产业陷在低质化竞争中难以破局。

  比如,老版标准中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重量不大于40kg、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W。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认为,这些核心技术指标已不能满足广大城乡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同时,对于制动、阻燃、防火、绝缘等安全性能技术指标,都远远滞后于市场和管理的要求,与欧美发达国家的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相比,车速指标明显落后,车重指标极不合理,不利于国际市场开拓,需作全面科学修订。

  张天任告诉记者,根据有关规定,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但因多方面原因新版标准历经15年至今仍未修订出台。这种复杂和严重滞后的不正常局面,势必对国内电动自行车产业转型升级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

  业内人士并透露,由于私自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的现象比比皆是,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执法,目前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95%以上“超标”。年前,广东、云南、上海等地相继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对超标电动自行车限期禁销售、禁上牌,甚至禁生产,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需参照摩托车有关管理规定。

  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马中超也认为,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电动自行车从1998年产销量5.8万辆,发展到2013年产销量3500万辆左右、从业人员200多万人,现社会保有量达2亿辆之多,但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刚性需求和市场空间依然存在。他强调,旧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已无法适应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发展,新国标修订迫在眉睫。

  值得注意的是,出台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还需多部门联动,统筹多方利益。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赵建和在会上指出,制订新国标时,一定要拿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交通管理执行办法,分清权责,尽量让各相关方都满意,否则,电动自行车的交通管理出口全在公安部门,交警要解决所有电动自行车上路遇到的问题,压力很大。

  与会人士还表示,电动自行车作为低碳、环保、便捷的绿色节能交通工具,百姓短途代步出行不可或缺,已成为我国构建和谐、低碳、文明环境的重要交通产品,出台“新国标”对于电动车产业发展也深具意义。“从技术发展趋势和技术成熟角度来看,电动自行车是电动汽车的前身,是电动汽车的练兵场,因为只有电动自行车发展成熟、规模壮大,才可能更好地发展电动汽车。”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理事长韩作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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