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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超标电车事故第一案:车主状告厂家索赔20万

  2014-02-14 阅读:612

    28岁的杜立华骑电动自行车送父亲上班,途中遭遇事故,父亲身亡。经过两次司法鉴定,杜立华的电动自行车均定性为机动摩托车,他也因此被算为驾驶机动车准驾不符,在事故中担主要责任。电马儿变成了摩托车,让杜立华很费解,他决定起诉厂家索赔20万元。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李鑫实习生宋波)昨日下午在南充老家处理完家事后,28岁的杜立华给律师周慧敏打了个电话:“如果下个月需要开庭,我会准时到场。”

 他口中所说的案件,涉及一辆电动自行车(俗称“电马儿”)。去年2月份,他骑着这辆车送父亲杜小康到工地上班,在剑南大道转弯时滑倒。杜小康头部撞到一辆汽车的后轮,严重受伤,在送往医院救治的过程中不治身亡。

  经过两次司法鉴定,杜立华的电动自行车均定性为机动摩托车,他也因此被算为驾驶机动车准驾不符,在事故中担主要责任。“明明骑的电马儿,怎么就成了机动车了?”他有些想不通。

  今年1月,他将电动车厂家告上法庭,称厂家生产的电动车超标导致事故发生,要求电动车厂家承担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20万元。这也是成都首例电动自行车酿事故后,车主起诉厂家的诉讼案。该案将于下个月开庭。

  据不完全统计,成都市目前有超过500万辆电动自行车。记者昨日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去年一年中,199人在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丧生,有66万辆次电动自行车在成都交通违法被罚,其中大部分涉嫌超标,一旦出事,像杜立华所骑的电动车,很可能被司法鉴定为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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