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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陋习导致电动车成“马路杀手”

  2014-02-13 阅读:666

  机动车道行驶

  交警专项整治

  云南网讯据昆明交警部门相关数据显示,昆明主城区目前登记在册的电动车已超110万辆,2013年昆明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有491起交通事故与电动车有关,占事故总数的32%,造成46人死亡、565人受伤。电动自行车成为了高事故率、高死亡率、高受伤率的“三高杀手”。

  电动自行车因轻便快捷、使用成本低越来越多地受到市民们的青睐。但何以成为令人头疼的“马路杀手”?

  采访中,交警部门表示,由于违法成本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等,导致了电动车相关事故频频发生,而电动车车主未按规定行驶,抢占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闯红灯、逆向行驶、违规载人、超速、酒后驾驶等,则是此类交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如此骑行风险大!

  违规行驶

  【关注】

  ◆电动车事故率为何居高不下?

  电动车快捷、方便、舒适,且与驾驶摩托车或者每年需支付的保险、年检、汽油等各种费用相比,其日常开支微乎其微。加之昆明如火如荼的地铁建设,在一定程度上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了不便,随着昆明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在高峰时段堵车现象较为普遍,越来越多的市民在选择代步工具时,将目光投向了它。

  而昆明电动自行车的“蓬勃发展”有目共睹:在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偌大的商场周围全是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场地,多达上万辆。

  据昆明交警部门相关数据显示,昆明主城区目前登记在册的电动车已超110万辆。

  在“第一交通工具”的背后,却是令人心惊肉跳的交通事故以及案件数据:

  2014年1月8日,在环湖东路回龙村附近路段,郭某驾驶五菱牌微型面包车行驶到此。这时,杨某骑着一辆没有号牌的锡特牌电动车,载着陶某驶入机动车道,与微面相撞,致使乘客陶某死亡,骑车人杨某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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