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规范的低速电动车不宜上路
2013年12月15日晚,天津市相关部门突袭发布了限购令:从2013年12月16日零时起在全市实行小客车增量配额指标管理,增量指标必须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并将自2014年3月1日起按车辆尾号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与北京相同。
天津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剥夺了民众的购车权,引来舆论的一片讨伐,但是坐在办公室里的官老爷们是可以听而不闻、视而不见的,因为监管政府权力的权力不掌握在民众的手里。天津已经是国内第五个汽车限购城市,据估计,2014年可能会再有8个城市要实施限购。
汽车限购说明了什么?说明了一是有关衙门的治堵无能;二是国内的公共交通设施还是适应不了这么多的车辆。相对于膨大增长的汽车,道路及停车位成了珍贵资源。
我们都知道,道路建设及维护所使用的资金,有很大一部分来自汽车使用者所上交的税费,也就是说汽车拥有者有使用道路的权力。随着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多,公共道路越来越难以承载如此多的车辆,这已经导致缴纳了大量税金的机动车主无法正常使用公共交通资源。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粗制滥造、无牌无证无保险、不用缴纳任何税费、不受监管、横冲直闯、毫无安全保障的低速电动车却在大量上路行驶,不仅严重占用了原本就非常紧缺的公共交通资源,还给公路行车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这对于拥有合法机动车的人员来说很不公平。所以出台相关规定、规范低速电动车已经迫在眉睫。
据统计,2013年我国的新能源汽车共计销售17,000辆,而所谓的微型电动车(又称“老年代步车”)累计销售达到35万辆,今年预计能达到50万辆。而这种低速电动车由于没有国家规范,从生产、销售及售后的维护保养等都不受任何监管,整车的制造工艺、安全装配水平都极其低劣。最可悲的是,由于这种车上不了公告、上不了牌照、买不了保险,这些原本是缺陷,却成了某些经销商的宣头厘头,大肆叫嚣所谓的“使用成本低”,这种车给全社会的安全行车埋下了极大的隐患。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今年又新增50万辆低速电动车上路,由于这种车没有任何安全保障,而驾驶这种车的人员也几乎没有经过任何培训学习,缺乏最基本的道路行驶常识,且自恃无牌无照、认为谁也管不着,经常违章逆行、违章调头、违章抢行、违章停车、低速行驶在超车道、在机动车道和自行车道之间肆意穿插、甚至闯红灯等。有一辆低速电动车违章行驶在某一路段,将会导致该路段的整个行车过程险象环生,岂能不令人心忧?
2、低速电动车何去何从?
对于低速电动车到底应不应该获得“准生证”的问题已经讨论了很久,有一些具有一定农用车及摩托车生产资质并大量在产低速电动车的厂家甚至“一肚子委屈”,认为这是不公正的待遇。而一些小作坊,却正好钻了这个空档,招收一批毫无汽车生产能力的农民工躲在破旧的厂房里“装车”“插车”。据反映,现在售价低于1.5万元的低速电动车也已经开始叫卖,这些车的安全性更是毫无保障,如此众多的不规范低速电动车上路行驶,国家相关部门为何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监管措施?
对于低速电动车未来的发展之路,有两条:一是坚决取缔,绝对不允许这种非法改装车辆上路;二是规范行业标准,引导这种低速电动车的生产走上正轨。由于这种电动车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笔者还是希望国家采取后者。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国家主管部门正在研究在部分城市开展小范围的低速电动车示范试点工作,以加强管理,规范市场,对微型电动车的发展“谨慎扶持”。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叶盛基介绍,国家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推动微型电动车向准电动车发展,未来国家将提升微型电动车的安全标准,确保符合环保要求,并不断提高微型电动车的电池性能。
虽然距离低速电动车获得正式身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但是现在已经在道路上行驶的低速电动车,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监管措施,不能任由如此众多的四轮车在机动车道上肆意妄行。前段时间有媒体报道了河北邢台市,出台了低速电动车的管理办法,其中一项就是给全市的低速电动车上了“牌照”,这种特制的专用牌照,只是一个身份识别,既能有效保障每一位低速电动车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又能对电动车进行有效监管,也算一个创新的举措。
随着低速电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多,加强低速电动车驾驶员的道路安全驾驶常识培训也迫在眉睫。虽然低速电动车不是机动车,但却行驶在机动车道上,混杂在机动车中行驶,只会影响机动车的正常行驶,所以尽快出台低速电动车驾驶员行为规范,组织培训这批驾驶员,并通过考核合格、领取证件后才能上路行驶,这既是对低速电动车驾驶员的安全负责,也是对全社会安全行车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