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修订《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建议在《条例》中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销售商家的监管和惩罚力度,从法规角度严管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以及非法改装行为。”“建议在《条例》中还要对在电动自行车上安装遮阳篷、加装专门的挂架等会影响到交通行驶安全的行为予以惩罚和规范。”“在《条例》中应当制订电动自行车废旧电瓶的回收处理相关规定。”……付天力等16名市人大代表联名向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修订<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议案》,建议我市尽快修订1998年7月15日开始并施行至今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
付天力等代表在议案中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接近400万辆,已经超过了我市机动车约300万辆的保有量,电动自行车也已成为交通事故的“常客”。超速、违法搭人、违反交通信号灯、侵走机动车道是电动自行车最为突出的违法行为,也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诱因。目前街道上行驶的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都具有速度快、续航里程长等特点;电动自行车电池主要是铅酸电池,其中含有大量的铅,可以严重污染土壤和水源,引发疾病,但我国目前并没有一个完善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大量的废旧电池已经开始造成环境污染。
付天力认为,目前实施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制定于15年前,存在一些内容的缺失,直接导致了我市在电动自行车管理中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亟待修订。付天力在议案中提出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销售领域严管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严管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制订电动自行车废旧电瓶的回收处理相关规定等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回应:《条例》修订草案已进入二审程序
市人大常委会将怎么处理代表意见?加强非机动车管理,我市在立法工作中有怎样的安排?“目前我们已经收到了代表提出的这个议案。”昨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修订工作已经纳入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并被确定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重点工作之一,目前,《条例》修订草案已经进入二审程序。
据悉,去年12月26日《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第一次审议,草案对非机动车的范围作了进一步明确,并从生产、销售、维修等领域对非机动车进行规范,对行驶中的违法行为也提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目前,《条例(草案)》进入了二审程序。”相关负责人说,我们吸收了一审中的不少好意见,并启动了二审程序。近日,《条例(草案)》将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二审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本报记者王伶雅侯初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