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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速电动汽车山东试点不属实

  2013-10-25 阅读:333

 9月24日,山东省经信委副主任杨少军对外透露,工信部已初步同意将山东省列为国内首个推广试点省份。这一消息的传出,令在政策外游走多年的低速电动汽车企业似乎又一次看到了“转正”的曙光。

  的确,随着低速电动汽车在局部地区“市场化”快速推进,近年来不乏支持者。10月18日举行的“2013年中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党组书记陈清泰表示:“现在在山东、浙江一些二三级城市和城乡交界处,悄然兴起了与美国的‘邻里车’非常相似的小形四轮低速电动汽车。这种车有人愿意生产,有人愿意消费,不需要政府补贴。如果我们尊重市场的选择,政府加以疏导,在其质量逐步提高的大趋势下,低速电动汽车很快就会形成一个较大的产业。”

  但在同一个场合,来自我国汽车产业主管部门工信部的几位领导却并“不认同”这一产业,而且否认了“示范运营”一说。市场追捧和政策冷遇之间的强烈反差,令低速电动汽车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

  闸口难开

  “山东低速电动汽车初步获得试点运营的新闻前几天我也看到了。”10月17日下午,工信部工业司汽车处副处长苏怀山向汽车商报记者表示,“低速电动汽车产业的转正现在看来还不太可能,我们汽车处没有得到任何消息,可能只是在和工信部的某位领导私下交流中对方理解的偏差。”

  10月18日,记者向工信部工业司汽车处处长钱明华再次求证。而他的回应和苏怀山基本一致:“低速电动汽车这种产品很多环节没有满足基本的汽车产品标准,所以获得政策和法规上认可是不太可能的。”

  两位主管我国汽车产业的工信部领导对低速电动试点运营的消息相继否认,使得“低速电动转正”消息的可信性大大降低。

  山东叫好要政策

  据了解,低速电动汽车是指不是以传统轿车为原型,而是多以高尔夫球车等为原型发展而来的简易四轮纯电动车。

  由于这类车型在制造低廉、使用环节简易的优势下,在我国一些城镇和乡村备受消费者青睐,其中这一产发展最具代表性的地区当属山东省。

  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底,山东全省小型低速电动汽车的当年销量达到了8.33万辆。尽管销量一路攀升,但根据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的设定,时速低于80公里/小时的电动汽车无法上牌上路的规定,将这一市场认可度较高的产业划出了政策序列之外。

  虽然一直未受中央相关部门的认可,但是山东省当地对于低速电动汽车这一产业却持积极鼓励的态度。2012年,山东省政府出台了《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到2015年,我省低速电动汽车规划目标为30万辆”、“支持低速电动汽车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尽快达到国家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标准”、“支持企业积极申请国家公告资质,采用新能源动力电池发展纯电动乘用车”等信息。

  而此次低速电动汽车运营试点获得工信部初步同意的消息,也正是由山东省经信委副主任对外透露的。某新能源汽车分析师曾向记者表示:“可以说近几年山东省在推动低速电动汽车的发展上不遗余力,几次向上要政策,为的就是能够率先获得政策认可。”

  市场与标准的博弈

  “低速电动汽车近几年虽然在产品研发上开始有起色,但和真正意义上的汽车相比,性能和安全还是有一定差距的”9月份,全国乘用车信息联席会副秘书长崔东树向记者分析,“要想获得相关部门资质认可,就必须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上路行驶的车辆必须经过公安部核准’的规定,产品质量过关是低速电动汽车转正的前提。”

  尽管在多个主管部门领导看来,这一产业在产品质量上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但是对于低速电动汽车在我国发展的前景,也不乏看好者。

  记者了解到,除了上文提到的新能源汽车“市场论”的代表学者陈清泰之外,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郭孔辉、杨裕生等多位汽车领域的前辈也是低速电动汽车的拥护者。而他们给出的解释共同之处都是,市场的认可是低速电动汽车未来实现产业化的有力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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