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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为何不敢“明码标价”?

  2012-04-21 阅读:553

近日,有消费者向本报《消费》版反映,如今电动自行车的车行越开越多,几乎没有一家的电动车价格是透明的,到底哪家便宜、便宜多少等,根本无法进行“货比三家”。连日来,记者对市区黎明路一带的电动车车行进行了暗访,发现情况也的确如此。昨天本报记者跟随鹿城区物价检查所对有关电动车车行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没有一家车行按规定对所销售的电动车实行明码标价。

对于电动车没有明码标价一事,有的商家表示自己的车行刚刚开业,不知道明码标价的规定;有的则干脆说其他车行没有标价,所以自己也就不标了。对此,物价部门分析说,这段时间我市电动车车行越开越多,导致了价格竞争异常激烈,一些车行是怕同行之间的价格窥探,但也不排除一些车行故意以不标价来“蒙”消费者。

从今年八、九月份以来,在市区黎明路、学院路和水心等地,一下子冒出了很多电动车车行,电动车的品牌也由几十种增加到上百种,电动车市场价格最高报价为2700元左右,最低报价为1300元左右,平均在1700元左右。

一家已经卖了十年电动车的车行老板说,正因为店多了、品牌杂了,电动车生意越来越难做,看似天天有人在开张,其实也是天天有人在关门,所以价格竞争相当激烈,同一品牌的电动车上半年与下半年相比,有时候一辆车价格要跌去两三百元。

物价部门提醒消费者:任何商品都要实行明码标价,要标明商品的价格、产地、等级和计量单位等七项内容。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一定要货比三家,如发现某些车行没有明码标价,可以向物价部门的12358监督电话举报。

(夏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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