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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电动车未上牌将不许上路

  2012-04-21 阅读:874

 在福州不少路段,常常能看到电动车与机动车混行,有些甚至顺着马路中央的护栏逆行,不由得让人捏了一把汗。


   交警部门透露,每天受理的交通事故中,有8成与电动车有关。针对电动车的交通乱象,福州市即将实施的《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将对市区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注册登记,未注册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准上路行驶,市区也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也就是说,按1999年的“国标”,时速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车将不得在福州市区上路和销售了。 福州市还将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将加大教育和依法处罚力度。凡电动自行车闯禁行、闯红灯、越过停车线、驶入机动车道、驶入专用人行道、安装斗篷等,一律处以20元或50元罚款;凡不符合标准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扣车15天进行核查,对于无法提供合法来历证明的车辆予以扣留,经向社会公告后统一销毁。


   为了解决违规电动车禁行后,部分市民的出行难题。福州市今年将增加投放一批出租车,解决市民“打的”难的问题。另外,福州市全年还将投放500辆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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