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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栋:限行电动自行车不如加强监管

  2012-04-21 阅读:364

《深圳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明确市政府可以根据交通管理的需要,依法对电动自行车及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或禁止通行措施。违反相关规定将面临50元罚款,甚至会被扣留车辆。

支持限(禁)行电动车的一方认为电动自行车存在抢道、非法营运、无牌无证和假牌假证多、成为犯罪分子作案工具等问题,应该早日限(禁)行,这是为了“维护深圳的治安和社会安全。”但这些理由显然并不充分。抢道、非法营运、成为犯罪分子作案工具的不只是电动自行车,汽车也同样存在上述问题。为何电动自行车就该限(禁)行,汽车就能安然无事呢?违规穿越的马路行人也有不少,难道也要对行人限行?

电动自行车抢道很多时候是被迫为之,或是非机动车道上停了汽车或是有汽车开进了非机动车道。如果交警部门能够进行实现有效监管,这种情况本来可以避免。无牌无证和假牌假证电动自行车问题也可以通过加强交通监管来解决,对这些电动自行车进行暂扣或没收处理。电动自行车速度过快的问题则完全可以通过加强对生产厂商的监管来解决,让“限速器”无法被轻易切断,从源头上防止电动车超速。

围绕电动自行车的种种问题与其说是因电动自行车而引发,不如说是监管不力造成的。限(禁)行电动自行车,这些问题也不会消失,不过是把电动自行车换成了机动车而已。只有加强交通监管,严厉处罚各种交通违章和非法营运行为,才能彻底杜绝交通安全隐患。限(禁)行一种交通工具,并不是改善交通安全的最好办法。

对于那些住得离单位较远,又没条件买汽车的市民来说,限(禁)行电动自行车无疑让他们上下班变得极不方便,毕竟公交线路并未实现全覆盖,无法完全取代电动自行车。即便附近有合适的公交线路,由于公交客满为患早已是普遍现象,能否容纳因限(禁)行电动自行车而多出来的乘客也是个问题。

汽车对交通安全的影响远比电动自行车大得多。无证驾驶、醉酒驾驶、套牌车、乱停车、超速行驶、闯红灯、违章变道、超载、开车抢劫等都是汽车特有的问题,既然存在更多问题的汽车都没有被限(禁)行,为什么要拿普通百姓最常用的出行工具—电动自行车来开刀呢?对电动自行车的限(禁)行,与其说是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不如说是为了更好的保障机动车的路权。而此举必将牺牲那些一贯守法出行的电动自行车主的利益。限(禁)行电动自行车,管理者是方便了,却会给很多市民的生活带来不便,决策部门有必要多听听他们的意见。如果不能得到大部分电动自行车主的理解和配合,即便真的出台了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限(禁)行的政策,恐怕也难以得到落实。

要解决电动车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最需要做的是加强监管、改善路况,而不是一限(禁)了之,否则不仅没有解决好百姓的日常出行问题,还会给本已紧张的道路交通带来更大的压力(部分电动自行车主可能改开汽车)。结果开电动自行车的对限(禁)行不理解,开汽车的也未必会满意。这种左右不讨好的事还是少干为妙。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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