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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超标电动车统一领“身份证”

  2012-04-21 阅读:404

 

11月26日,据柯城公安分局府山派出所了解,从下个月开始,衢州市公安部门将为那些体重、时速超标的电动车登记信息。

 

今年年初实施的《电动车国家新标准》,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些电动车无法领到非机动车牌照,管理上也比较混乱。

 

“我们每次追回的电动车,10辆中起码有3辆是没有信息登记的。”府山派出所民警说到,各派出所将在12月份开始集中登记电动车信息。对符合上牌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要求车主一律到交警部门注册登记,发放“非机动车行驶证”和车牌,并及时准确地将各类信息录入信息库。对已上牌但已变更车主、发动机号、车架号等信息,或已报废、遗失、被盗的电动车,将协调交警部门进行变更或注销登记并录入信息库。

 

对有合法来源但不符合上牌条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要求车辆所有人到指定的派出所或交警中队等进行备案登记。

 

对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要进行严格审查。如查明是被盗车辆的,一律依法予以扣留,并倒查车辆来源;如不能认定是被盗车辆的,原则上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备案登记和发牌。

 

民警介绍,电动车信息登记,一方面是为了方便有关部门管理,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障百姓自己的利益,希望大家能在集中登记的期间内带着自己的爱车到辖区派出所为它领个“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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