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了申述,要求暂缓明年1月1日实施的电摩标准。”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在11月29日举行的“‘电动摩托车标准’与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研讨会”期间向中国经济时报笔者透露。
陆金龙说,目前,市场上还没有生产出一台真正符合标准要求的电动摩托车。在行业利益的驱动下,处于强势地位的摩托车行业抢先一步,把电摩标准与10年前的、滞后的电动自行车老标准“无缝对接”,干预了电动自行车产品的研发和创新。一旦实施,将使现有的电动自行车企业成为违规企业。据悉,我国现有电动自行车整车生产企业2000多家,配件生产厂家3000多家,从业人员超过500万,电动自行车使用者超过1个亿。
据悉,作为摩托车的替代品,电动自行车这几年已经抢去了摩托车的大部分份额。为此,摩托车行业也一直试图收复市场。摩托车企业也在积极推动此次电摩标准的出台。本报笔者在电摩标准的报批件中看到,除了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上海摩托车研究所之外,国内像嘉陵、轻骑、钱江等知名摩托车生产企业也赫然在目。
一方面,电摩标准在为摩托车行业扩大电动摩托车领域的同时;另一方面,通过与10年前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标准》的“无缝对接”,把电动自行车整车限定在重量40公斤、时速20公里以内。
参加研讨会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认为,电摩标准把产品的质量标准与道路许可通行的标准混为一谈,不利于电动自行车的技术创新。“例如,汽车的时速可以达到180公里甚至更高,但我国高速公路规定的最高时速为110公里,我们不能因此而不让厂家生产和销售时速超过110公里的汽车。”
中国社科院工经所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余晖也在研讨会上指出,标准的制订是政府管制的一种工具,但制订的标准要能够真正代表社会发展的趋势,能够真正体现广大用户、广大生活企业的利益,或者说在各种不同的利益集团之间寻求一种平衡。“可是在很多政府管制的案例中,作为政府管制手段的标准,可能被某些强势利益集团利用,成为阻碍竞争的手段。”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树义在研讨会上表示,这项电摩标准影响这么大、涉及这么多人的利益,职能部门在制订、出台电摩标准时,应予公开征集意见,采用听证等法定环节。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