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无锡商报》第A04版(商经新闻)栏目里刊登了“购买电动车要实名开发票——今后新车和二手车需凭票登记交易”的文章。
据悉,记者于2月24日从无锡市车辆管理部门非机动车管理科获悉,现在市民不论是到商场超市还是专卖店购买电动自行车,商家开具发票时,必须要在发票上填写购车者的真实姓名。
据介绍,“电动车销售发票实名制”是无锡市公安交巡警车辆管理部门联合市国税局,为加强非机动车源头管理,防范非法车辆流入市场,理顺车辆产权关系和来源关系推出的一项新举措。该举措要求,电动车销售商家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时,必须在发票客户栏中填写消费者真实姓名;如果是电脑销售发票无法标注购车人姓名的,要将电脑销售发票换成增值税发票。记者同时获悉,一段时间过后,所有未注明购车人姓名的电动车销售发票,到车管部门办理电动车注册登记等业务时,将被视作手续不合格不予办理。
非机动车管理科负责人告诉记者,消费者购买电动车以后,在办理上牌注册登记的时候要出具车主的身份证明(身份证、驾驶证等),暂住人口还要出具暂住证明,车辆的合格证明,以及车辆的来源凭证。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实行购车发票实名制后,在交易二手电动车时卖家也要凭实名制的发票跟买家办理过户手续,到兴源路78号无锡市旧货市场非机动车交易管理办公室,开具“无锡市旧货市场非机动车交易单”后才能交易。如此一来,就让非法车辆失去了通过合法渠道“正身”的机会,可以有效地保护车主的权益。
另据介绍,截止到2009年2月,无锡市登记在册电动车70.1万辆,而实际保有量要超过百万辆,特别是一些乡村地区的电动车,都没有办理电动车上牌注册登记的业务。该负责人提醒,其实上个牌也就花8元钱,上牌后,即使车辆被盗,民警也可以根据上牌登记信息,为您找回车子,如果不上牌的话,即使找到了车子也没法联系到车主。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